我國於89年2月2日制定公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不但有專屬法令作為管制依據,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仿效美國超級基金(superfund)的設立精神,環保署(現已改制環境部)於90年11月13日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土污基管會),以專責組織來負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主要任務為管理基金使用及推動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與預防等相關工作。更於101年10月22日發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鼓勵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相關學術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的執行,從中累積與逐步建立本土化技術能量。
「土壤與地下水技術資源平台」的成立,以共享技術訊息與建立技術夥伴關係為目標,提供土壤及地下水相關學術專業人士、技術專業人士、工程顧問公司等技術使用者與供應者,以及污染調查與整治需求之人員或廠商,透過交流平台獲得國內專業資訊與技術支援管道。平台內容多元豐富,首度導入AI搜尋功能,使用者再填入關鍵需求後,可由平台自動化提供各項相關技術介紹、實際案例、技術文件,以及技術提供者等推薦,除給予使用者第一手及實用的資源與工具,更發揮各方交流與媒合作用等線上服務功能。